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 (2019) 274 号)和《关于调整一九九九年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经过班级、系部评审、学工部审议通过2023年春季学期共有3387名学生(学籍科在籍在校名单)符合免学费条件,共有1258名学生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
现将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中职免学费认定名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5月21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校学工部权益保障办公室联系。
附件:1.中职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官网公示) 2.中职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学校内部公示栏公示)
编辑: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