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民政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派驻厅纪检组述责述廉办法(试行)》(川民政党〔2015〕28号)文件精神,近日,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张涛同志对2016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工作做了书面报告。报告从“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加强干部监管情况”、“加强作风建设情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个人廉洁从政(业)情况”等五个方面,全面总结了学校2016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2016年,我校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的正确监督下,在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不廉洁的现象。报告在校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广大师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了报告的主要内容。
编辑: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