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学校国际合作和港澳台交流工作,承担教师因公出国(境)管理、外籍专家及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留学生招收管理等工作。
职责包括:
1.负责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指导精神,起草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
2.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涉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的规章制度,统筹管理、协调、审核学校各类涉外事务及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3.负责拓展学校与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团体、国际组织的合作;负责校际交流、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短期访学,学校师生交流交换、游学留学,涉外办学及中外合作办学等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
4.负责学校重大外事接待活动、校级出访活动的策划及实施,涉外会议的审核报批,各类国际教育论坛、会议的筹办和组织。
5.负责教职工和学生出国、出境申报审批,以及教职工和学生因公出国护照、签证的办理。
6.负责各类外籍及港澳台专家和教职员工的聘请、报批、外事与生活管理等事务。
7.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涉外宣传、安全保密、科技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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